| 外商在梅县申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需提供证件 |
|
| 2007-06-06 22:21 文章来源:梅县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以公司名义投资的:
1、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如属有限公司还需要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
2、公司所在地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合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书须全体董事成员签名)。
以个人名义投资的:
提供个人身份证、护照(或回乡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⑴:外商如委托中方或国内亲友办理成立“三资企业”的一切手续,应出具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注⑵:如属合资、合作的项目中方投资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及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