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补偿贸易项目报批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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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06 22:58 文章来源:梅县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1、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申报文件;
2、补偿贸易总协议、设备技术合同、产品返销合同;
3、外方的企业登记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
4、中方出资资金来源证明;
5、外方法人代表的回乡在桁、身份证(复印件)。
注:补偿贸易项目应在调查、研究、对外洽谈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偿贸易项目出口涉及国家实行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在项目立项阶段按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权限审批。开展补偿贸易的企业应有关合同执行完毕后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后一个月内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