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梅州市梅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申请确认书需提交材料
2007-06-06 23:23  文章来源:梅县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1、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申请表(正本1份)
2、项目合同或独资项目章程的皮肤(正本2份)
3、项目合同或独资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
4、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项目的进口折本清单(正本2份,盖项目审批机关印章)
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情况说明表(正本1份)
新批增资项目还需要提供企业成立时的第一次合同或章程的批复和此前最后一次的批复(复印件各1份)
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增资项目,从1998年1月1日起,其进口设备除国务院37号文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的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注:⑴、限制类由省审批
  ⑵、禁止类绝对不办
  ⑶、允许、鼓励可办(鼓励类可免税进口,允许类100%出口视同鼓励类)
其他税收政策一样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减资的规定和报批所需材料    2007-06-06 23:20
增资(改变持股比例)所需材料    2007-06-06 23:17
变更法人代表(董事长)所需材料    2007-06-06 23:14
变更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所需材料    2007-06-06 23:10
申请变更合作方所需材料    2007-06-06 23:07
申请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2007-06-06 23:05
申办补偿贸易项目报批所需材料    2007-06-06 22:58
申办对外加工装配项目报批所需材料    2007-06-06 22:54
申办独资项目报批所需材料    2007-06-06 22:48
外商申请来梅县投资开办合资、合作企业报批所需材料    2007-06-06 22:2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联系人: 林慧颐
黄碧波
电话: 020-87337264
020-83133403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